为确保货物顺利出口到伊拉克共和国,伊拉克驻华使馆商务处发出原产地证和发票认证新要求的通知。请各企业在申办原产地证和发票领事认证时多加注意,以保证文件顺利送办,以下是具体要求(来源:贸促总会网站):
一、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,企业需提交三种辅助材料,即合同复印件、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和工程检验证书(复印件),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。
二、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公司(非石油),企业需提交两种辅助材料,即合同复印件和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,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。
三、如收货人为民营企业(非国有),企业需提交两种辅助材料,即符合性证书(COC或COI)和进口许可证(复印件),如发票金额超过100万美元,则需另外提供合同复印件。
请各机构及企业确认进口商类型准确提交材料,并以外交部或者伊拉克驻华使馆最新要求为准。
补充内容:
伊拉克驻华领事认证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,商业材料认证费较高,其他的要求(来自:外交部网站)如下:1、食品进口需提供健康证明。2、不认证肉类、奶类食品。3、单据类的商业文件(不能由公证处出具)送使馆经商处认证(仅周二收发件)。4、伊拉克籍学生的学位、学历、成绩单公证书需自送使馆。